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依据本条款约定,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
投保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合同时,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特定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纳的保险费。该特定期间称为等待期。本合同各项保险责任对应的等待期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
连续投保或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保健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持本人保险卡在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本合同所附《牙科诊疗码分类表》中列举的保健治疗项目的,本公司对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医疗费用按100%给付比例给付保健治疗费用保险金。
紧急牙科保险金(可选)
本项保险责任是在已投保2.3.1 责任的前提下可选择的保险责任,若本项保险责任未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则本项保险责任不产生效力。
被保险人原未经过任何治疗的、完整无损的自身牙齿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48 小时内持本人保险卡在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本合同所附《牙科诊疗码分类表》中列举的紧急治疗项目的,本公司对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医疗费用按100%给付比例给付紧急牙科保险金。
本项保险责任所指的意外伤害不包括如下情形:
(1) 在进食或咀嚼食物过程中造成的伤害;
(2) 牙齿的日常磨损和老化;
(3) 刷牙或其他口腔清洁过程引起的伤害;
(4) 因非外部撞击造成的口腔伤害。
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除对创面进行修复、缝合进行的基本手术治疗外,任何牙齿修补、使用贵金属或陶瓷材料填充、镶装、任何牙齿矫正治疗或在医院进行的其它牙科手术均不属于本项保险责任保障范围。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紧急牙科保险金最高以紧急牙科保险金额为限。
基本治疗费用保险金(可选)
本项保险责任是在已投保2.3.1 责任的前提下可选择的保险责任,若本项保险责任未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则本项保险责任不产生效力。
被保险人持本人保险卡在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本合同所附《牙科诊疗码分类表》中列举的基本治疗项目的,本公司对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医疗费用按100%给付比例给付基本治疗费用保险金。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基本治疗费用保险金最高以基本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限。
复杂治疗费用保险金(可选)
本项保险责任是在已投保2.3.1 责任的前提下可选择的保险责任,若本项保险责任未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则本项保险责任不产生效力。
被保险人持本人保险卡在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本合同所附《牙科诊疗码分类表》中列举的复杂治疗项目的,本公司对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医疗费用按100%给付比例给付复杂治疗费用保险金。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复杂治疗费用保险金最高以复杂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
限。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保健治疗费用保险金 | 若持保险卡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合同所附《牙 科诊疗码分类表》中列举的保健治疗项目的,对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 理医疗费用按100%给付比例给付保健治疗费用保险金。 |
紧急牙科保险金 | 若保险责任未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则保险责任不产生效力。 原未经过任何治疗的、完整无损的自身牙齿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意 外伤害直接导致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48 小时内持保险卡在指定医 疗机构接受合同所附《牙科诊疗码分类表》中列举的紧急治疗项目的,对实 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医疗费用按100%给付比例给付紧急牙科保险金。 |
基本治疗费用保险金 | 持保险卡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合同所附《牙科诊疗码分类表》 中列举的基本治疗项目的,对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医疗费用按100%给付比例 给付基本治疗费用保险金。 |
复杂治疗费用保险金 | 持保险卡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合同所附《牙科诊疗码分类表》 中列举的复杂治疗项目的,对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医疗费用按100%给付比例 给付复杂治疗费用保险金。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牙科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猝死、因妊娠、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6) 被保险人因精神行为障碍导致的意外;
(7) 被保险人因任何医疗行为导致的医疗事故;
(8)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9) 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
(10)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3)无论任何情形(包括紧急情形),被保险人在非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牙科费用;
(14)被保险人未持本人保险卡在指定医疗机构治疗情形下发生的费用;
(15)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16)其它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的责任免除事项。
谁能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精神行为障碍、医疗事故、未遵医嘱、细菌或病毒感染、参加高风险运动、参与恐怖主义活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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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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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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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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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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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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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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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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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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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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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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