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附加真爱倍宝两全保险 (在售)
加入对比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障,满期还有满期金。
保险期限: 与主合同相同  
缴费方式: 年交   月交  
已有 0 人推荐   
关注“沃保网服务号”买保险快人一步
logo
获取验证码
您需要
保险客服为您解答
【多家对比更放心】
 
我已阅读并同意沃保网的用户协议
今日已有0人预约
产品详情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4.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的120%;

2、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之和。

(1)主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年交方式下指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主合同已经过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主合同交费年数)乘以主合同的年交保险费;月交方式下指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主合同已经过保单月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主合同交费年数×12)乘以主合同的月交保险费。

主合同“年交保险费”指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主合同“月交保险费”指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确定的月交保险费。

(2)本附加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年交方式下指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本附加合同已经过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本附加合同交费年数)乘以本附加合同的年交保险费;月交方式下指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本附加合同已经过保单月度数(交费期满后为本附加合同交费年数×12)乘以本附加合同的月交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年交保险费”指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月交保险费”指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确定的月交保险费。

 

2.4.2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保险期间届满时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的12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4.3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关联

我们按照主合同约定首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说 明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与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的120%; 2、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与附加合同现金价值之和。 (1)主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年交方式下指按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主合同已经过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主合同交费年数)乘以主合同的年交保险费;月交方式下指按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主合同已经过保单月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主合同交费年数×12)乘以主合同的月交保险费。 主合同“年交保险费”指按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主合同“月交保险费”指按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确定的月交保险费。 (2)附加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年交方式下指按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附加合同已经过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附加合同交费年数)乘以附加合同的年交保险费;月交方式下指按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附加合同已经过保单月度数(交费期满后为附加合同交费年数×12)乘以附加合同的月交保险费。 附加合同“年交保险费”指按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附加合同“月交保险费”指按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确定的月交保险费。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期间届满时主合同与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的120%给付满期保险金,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关联 保险公司按照主合同约定首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展开全部
我要提问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相关产品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障。
投保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保险期限:20年和30年
适合人群:
保障项目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2.满期保险金:有
加入对比
已有0人推荐
工银安盛人寿鑫禧盈门两全保险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和满期金保障。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限:保至100周岁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身故保险金:有
2.满期保险金:有
加入对比
已有0人推荐
请留下您的信息,沃保网立即指派 [平安人寿] 的优秀代理人为您服务:
* 您的姓名:
*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所属地区:
恭喜您,提交成功!
  • 为了使您及时获得专业服务,请谨记您的沃保账号:
  • 登录邮箱:
  • 初始密码: 123456 修改密码
我们将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为您安排咨询和报价。
您还可以拨打沃保服务热线:0592-3662001,我们欢迎您的咨询!
扫描沃保微信
获取验证码
您需要
1位
2位
3位
保险客服为您解答
【多家对比更放心】
我已阅读并同意沃保网的用户协议
今日已有0人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