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该身故保险金等于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与个人账户价值净值之和。
全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年满七十五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以前全残,则本公司将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 保险人,该全残保险金等于被保险人全残时的保险金额与个人账户价值净值之和。 本项保险责任在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后自动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该身故保险金等于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与个人账户价值净值之和。 |
全残保险金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年满七十五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以前全残,则本公司将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 保险人,该全残保险金等于被保险人全残时的保险金额与个人账户价值净值之和。 本项保险责任在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后自动终止。 |
保险案例
张先生,30岁,事业稳步发展,已经建立幸福的家庭,并贷款25万元购置了住房。幸福之余,张先生意识到作为一家之主和赚钱主力,自己对于家人的生活品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自己应该为家人做好万全准备,以应对不时之需。
张先生为自己投保友邦智尊宝“相伴一生”计划,主合同为《友邦智尊宝D款终身寿险(万能型)》,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25万元,使自己的保险金额能够大于家庭目前的负债金额。以中档演示为例,张先生每年只需缴保险费5,000元,持续缴费15年。 在60岁退休时个人账户价值约为8.2万元,此时个人账户价值已经大于累计已缴保险费,且住房贷款已还清。张先生可以降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至5万元,在享受保障的同时,亦可保持个人账户价值继续增加。
保险计划详情如下:
计划详情 | |
---|---|
主合同 | 友邦智尊宝D款终身寿险(万能型) |
保险责任 |
身故/全残保险金,保险金额25万元(60岁后5万元) *全残保险利益至75岁终止 |
主要保险利益 | 参见保险利益演示表 |
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李先生可以缴纳追加保险费,或者部分领取个人账户内的资金。
投保须知
主合同
投保年龄和保险期间
本合同所承保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十八岁至六十五岁。
责任免除
主合同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若无受益人或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3)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4)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5)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6)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谁能保
多少钱
张先生为自己投保友邦智尊宝“相伴一生”计划,主合同为《友邦智尊宝D款终身寿险(万能型)》,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25万元,使自己的保险金额能够大于家庭目前的负债金额。以中档演示为例,张先生每年只需缴保险费5000元,持续缴费15年。 在60岁退休时个人账户价值约为8.2万元,此时个人账户价值已经大于累计已缴保险费,且住房贷款已还清。张先生可以降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至5万元,在享受保障的同时,亦可保持个人账户价值继续增加。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哪些
主险--友邦智尊宝D款终身寿险(万能型)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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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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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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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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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个人账户价值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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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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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个人账户价值净值 (75周岁前全残,可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