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风险提示:《友邦永嘉养老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为万能保险产品,其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友邦附加永嘉养老团体投资连结保险》附加于主合同《友邦永嘉养老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该产品为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
友邦永嘉团体养老年金保险计划是由主合同《友邦永嘉养老团体保险(万能型)》及附加合同《友邦附加永嘉养老团体投资连结保险》组成,是一个增加员工福利,帮助企业留才,协助员工理财的团体福利计划。本计划为企业的每位参保员工设立独立的个人账户。企业为参保员工缴付的保险费计入该员工个人账户的“投保人缴费部分”,参保员工个人缴纳的保险费计入该参保员工个人账户的“被保险人缴费部分”。企业和参保员工的所缴的保险费中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余额由友邦进行投资,获得的投资收益分别计入个人账户中的“投保人缴费部分”和“被保险人缴费部分”。
友邦养老金专业小组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客户量身定制最适合企业养老金及留才方案。可以灵活设定缴费计划、投资组合、离职归属比例等。通过完善的计划设计可以帮助企业达成多重目标:
留才金手铐——为企业未来夯基石
企业的成长离不开优秀的关键人才。企业既可以按照层级、服务年资等设计不同缴费比例/金额,也可以灵活设定离职归属计划,控制员工离职时可领取的保险金额。通过多种工具鼓励员工与企业长期共同发展,把有限的福利开支集中用于奖励忠诚高效的员工。
退体金荷包——为美好前景做准备
提供完善的退休计划管理服务,员工退休时,既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累积价值,也可以年金的形式按年、按月领取,使员工可以自行灵活养老。
理财金算盘——为资产净值做加法
企业与员工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投资风格,将缴费分配到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账户中,并可在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需求调整团体养老年金计划中的投资组合,通过多元的投资组合实现退休金的保值和增值。
最低保证利率 持续奖金
团体万能账户设有*最低保证利率,令企业于员工更安心。同时,为感谢企业持续的合作与支持,特设*持续奖金回馈员工。
灵活缴费 财务轻松
无固定缴费年限,可月缴、年缴、不定期不定额缴费,灵活匹配企业财务状况。
缴费方式可自由采用企业单独缴费,或企业、员工共同缴费。
完善服务 企业省心
本公司提供完善的双语服务,包括24小时网上查询,网上转换投资组合,团体养老年金专线热线电话,定期员工福利沟通会等以协助员工熟悉、认可计划。另有专业的团体养老年金服务小组,帮助企业人事部门解答永嘉计划事宜。
每一家企业都希望退休金计划可以用更少的资金投入、更少的人力成本、更简便的工作流程,达到更高效的激励效果。
友邦团体养老年金保险计划,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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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员工长期服务,高效利用福利开支
合理分配有限的资金,鼓励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回报员工的长期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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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员工多重保障
为员工提早规划安怡舒适的退休生活,并为员工提供全残和身故保障。关键时刻,雪中送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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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员工心中的最佳雇主
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凸显企业的责任感,树立业界声望。
友邦团体养老年金保险计划提供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团体退休金产品,包括有最低保证利率的低风险稳健型团体万能投资账户和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连结型账户 ,以满足不同员工独特的投资需要。 -
*本宣传资料所载内容仅供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并应参照相关的保险条款及保险计划建议书,具体保险责任及保险合同的内容以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
保险责任
友邦团体养老年金保险计划下的团体保险产品提供退休、持续奖金、离职、全残、身故五种保险金给付,保险金取决于员工个人账户的累积金额。
- 退休金,全残保险金
若员工退休或全残后,可以领取该员工个人账户中的累积金额的全部。( 等值于本公司正式批准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当日的被保险人全部个人账户价值 )
- 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达到投保单上约定的退休金领取年龄之前身故,则在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相关索赔申请资料并确认其属于保险责任后,本公司将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公司在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将注销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若被保险人在个人账户建立前身故,则该身故保险金等于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费及其利息之和。该利息的计息期自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费支付手续完成当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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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被保险人在个人账户建立后身故,则该身故保险金等于相关手续完成当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与死亡风险保险金之和。死亡风险保险金的计算及其限额均按下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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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被保险人在加入或恢复加入本合同后(以较迟者为准)两年内(不含第二个保险单周年日)身故,则该死亡风险保险金等于相关手续完成当日个人账户价值扣除该日前最近一年内累计支付的追加保险费后的余额的10%(百分之十)并参照本条第3项的规定, 且该死亡风险保险金以十万元为最高限额并以零为最低限额;
(2)
若被保险人在加入或恢复加入本合同(以较迟者为准)两年后(含第二个保险单周年日)身故,则该死亡风险保险金等于相关手续完成当日个人账户价值扣除该日前最近一年内累计支付的追加保险费后的余额的10%(百分之十)并参照本条第3项的规定,
且该死亡风险保险金以一百万元为最高限额并以零为最低限额;
(3)
若对应被保险人的单期追加保险费超过五十万元,该被保险人需要填写本公司制定的健康告知问卷。若该被保险人在保险费追加日之后的一年内身故,则按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若该被保险人在保险费追加之日的一年后(含一年)身故,本公司有权根据其问卷结果,限定该期追加保险费对应的死亡风险保险金以五万元为最高限额。
(4)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岁后加入本合同,其死亡风险保险金为零;
(5)
未成年被保险人的死亡风险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死亡风险保险金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一旦被保险人开始领取退休金,全残保险金或离职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离职保险金
若员工离职后,可以领取个人账户中“被保险人缴费部分”累积金额的全部,和“投保人缴费部分”累积金额的已归属部分*。 离职员工的未归属账户价值将返还给企业,可用于抵缴下期保险费。
*“投保人缴费部分”已归属部分 = “投保人缴费部分”的累积金额 x
由企业设定的适用于该离职员工的离职归属比例
- 持续奖金
若企业按照投保单上约定的<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退休金/全残保险金 | 若员工退休或全残后,可以领取该员工个人账户中的累积金额的全部。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
离职保险金 | 若员工离职后,可以领取离职保险金。 |
持续奖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保费按照投保单上的约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金额支付每满五个保单年度的,我们将发放持续奖金,该奖金没五个保单年度发放一次,其金额为投保单约定的前五年保费总额的0.2%,且我们将于第六个保单年度的首月内发放金额至个人账户。 |
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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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的任何故意行为;暴乱或武装叛乱;
(2)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 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6)战争、军事冲突、(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若该被保险人尚未分期领取退休金、全残保险金或离职保险金,则本公司向该被保险人的受益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名下的已归属账户价值减去解除合同手续费后的余额;若无受益人或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本公司向该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名下的的已归属账户价值减去解除合同手续费后的余额。该个人账户的未归属账户价值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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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谁能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违法乱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保哪些
主险--友邦永嘉养老团体年金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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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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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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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建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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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相关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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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建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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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价值+死亡风险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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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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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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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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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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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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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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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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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前5年的总保费×0.2% (支付满5个保单年度保费可领取一次) |
附加险--友邦附加永嘉养老团体投资连结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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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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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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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建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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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相关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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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建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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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价值+死亡风险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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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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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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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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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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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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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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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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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前5年的总保费×0.2% (支付满5个保单年度保费可领取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