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1,或在等待期(续保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2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入住重症监护病房(以下简称“ICU”)治疗,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实际入住ICU 天数扣除约定的每次免赔天数”给付ICU 住院津贴保险金,但对每次入住ICU 的给付天数以约定的ICU 每次给付限额天数为限,累计入住ICU 的给付天数以约定的ICU 累计给付限额天数为限。若该被保险人本次入住ICU 治疗与前次入住ICU 治疗的原因相同,并且前次离开ICU 与本次入住ICU 间隔不超过30 天,则本次入住与前次入住视为同一次入住ICU。
等待期、ICU 每次免赔天数、ICU 每次给付限额天数和ICU 累计给付限额天数由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ICU 住院津贴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 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按该保险金额乘以“实际入住ICU 天数扣除约定的每次免赔天数” 给付ICU 住院津贴保险金,但对每次入住ICU 的给付天数以约定的ICU 每次给付限额天数为限,累计入住ICU 的给付天数以约定的ICU 累计给付限额天数为限。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入住ICU 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疾病或身体损伤,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二、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三、被保险人实施视力矫正手术或变性手术;
四、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整容和矫形手术;
五、主合同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投保范围和投保条件与主合同相同。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成立时间、生效时间与主合同相同。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ICU住院津贴 |
(实际住院天数 - 约定免赔天数)x 住院日补贴额 (观察期内因非意外原因住院不承担保险责任) |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产品,医疗含有观察期,实际观察天数以生效保单为准。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已存在疾病、牙齿保健、视力矫正、整容及矫形手术、主险约定责任免除事项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