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支出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特别约定的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2、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杀故意自伤;
4、被保险人斗殴、酗酒、猝死、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在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6、更多详情见条款。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旅游中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旅游中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合同约定,通过伤残鉴定确定该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保险公司按行业标准中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最终伤残等级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急性病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旅游中突发急性病,并且自急性病发作之日起10日内因该急性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急性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急性病身故保险金,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旅游中因遭受意外伤害,并且因该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必要治疗,保险公司对其在治疗过程中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将其余额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
急性病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旅游中突发急性病,并且因该急性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必要治疗,保险公司对其在治疗过程中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将其余额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急性病医疗保险金。 |
丧葬费用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旅游中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已实际支出的死亡处理及遗体遣返费用给付丧葬费用保险金,最高给付金额以该被保险人的丧葬费用保险金额为限。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