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年金予被保险人。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与本合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0倍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与本合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满期保险金、各种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种和1次为限。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年金 | 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年金予被保险人。 |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已满18周岁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与本合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已满18周岁因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 若已满18周岁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0倍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未满18周岁身故或全残 |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与本合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中的一种或数种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2.3项下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中所列的各项责任:
(1)您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物;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7)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4)项情形,本合同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若您已交足2年以上的保险费,我们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若未交足2年的保险费,我们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被保险人遭受下列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自杀或因斗殴、酗酒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因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节育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3)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4)被保险人因受国家管制药物的影响或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被保险人在以乘客的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时,遭受下述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民航班机自始发地出发以后,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在飞机的舱门之外所遭受的意外伤害。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两种:A款的保险期间为至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见7.1)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B款的保险期间为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
投保范围
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凡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身体健康者,经我们同意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多少钱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斗殴、妊娠流产分娩、精神疾病、未遵医嘱、管制药物影响、违反交规、违反承运人安全乘坐规定、乘坐民航航班在航班未达目的地前在场面外受害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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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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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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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10% (若生存,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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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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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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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18周岁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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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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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10 (若保单生效1年内因疾病导致,则按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保险金) |
意外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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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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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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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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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周岁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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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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