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附加学生平安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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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期意外保障产品,提供意外残疾保障,按基本保额乘以伤残等级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保险期限:
1年
缴费方式:
趸交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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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若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
不保哪些
责任免除
因主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意外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
金的责任。发生主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中的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
本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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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导致《人身保险 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 我们按附表一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 治疗仍未结束,最终残疾程度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 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附表一所列一项以上残疾时,我们分别给付意外残疾保险 金。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我们仅给付最严重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 金。若这次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合并以前残疾可领取较严重项目意外残疾保险金的,我们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以前残疾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应在这次给付意外残 疾保险金时予以扣除。 本附加合同累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当一次或累 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达到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残疾并由于同一意外伤害身故,我们按照主合 同基本保险金额与本附加合同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的差额给付主合同身故保险金。
谁能保
与主合同相同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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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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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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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人身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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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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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意外保障,0-16可投保,意外住院以及医疗费用也可领取保险金。
投保年龄:0-16周岁
保险期限:1年
适合人群:少儿
保障项目
1.身故保险金:有
2.残疾保险金:有
3.住院补贴保险金:有
4.给付医疗保险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