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简介
忙碌于纷繁的事务中,奔波在家庭与事业之间,您早已身心疲惫。一定期待有一种理财方式能分担压力,千禧理财两全保险让您享受到全新的理财服务。
产品特色
身故保险金
一旦遭遇不幸,我们将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障您家人的正常生活。国寿千禧的身故保障递增,使得未来的个人保障不会因为通货膨胀而缩水。
定期返还
每3年获得5%保险金额的返还收入,让家庭的财务支出更加灵活,还能提供退休养老的保障。
保单借款
如果您急需流动资金,还可以凭借保单来中国人寿获取借款,免除您资金周转不灵的尴尬。
红利
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您可以根据各人情况选择现金领取或者累积生息。
生存保险金 生存至每三周年的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生存保险金 |
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5% | ||
身故 | 交费方式为趸交 |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 |
交费方式为分期交 | 交费期间内身故 |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5×(身故时保单年度数-1)] | |
交费期满后身故 |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5×交费年数) | ||
分红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 ||
红利 领取 |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现金领取; ·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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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 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趸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 在交费期间内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5×(身故时保单年度数 -1)]; 在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5×交费年数)。 |
保险案例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30日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缴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四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二十年和三十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期间
终身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
生存金 |
基本保额×5% (每3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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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趸交保费 | 基本保额 |
分期交保费 | 基本保额×(1+0.05×已交期数) |
不保哪些
多少钱
王先生(30 岁)为自己投保了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 10 万元,20 年交费,保险期间至终身,年交保险费 9100 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