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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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可投保,保险期间一年,保障包含身故及高度残疾,给付约定保额
保险期限:
≤1年
缴费方式:
趸交
投保年龄:
18-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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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 若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我们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十八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者,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借款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由投保人和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借款期限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因疾病身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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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保
18-6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约定保额 |
高度残疾 | 约定保额 |
不保哪些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相关产品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障,可选猝死关爱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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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2.可选责任:有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障。
投保年龄:18-65周岁
保险期限:5/10/20/30年交、交至65/75周岁
适合人群:
保障项目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