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绿洲伤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 型)(...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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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
- 产品特色: 专属团体投保的意外保障产品,提供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特有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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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有 | 若遭受意外伤害起一百八十日内 身体伤残的,我们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 告2006 年第10 号(总第97 号)》)确定的伤残程度和《工伤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乘以该项伤残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
烧伤保险金 | 有 | 若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的,我们根据《意外烧伤保 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每次按保险金额乘以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 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伤残或烧伤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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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条款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