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两保一孤疾病身故团体定期寿险
(在售)
加入对比
专属城乡低保户,城乡五保户和城乡孤儿团体人寿保障,针对疾病身故提供保障。
保险期限:
1年
缴费方式:
趸交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已有 0 人推荐
关注“沃保网服务号”买保险快人一步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等待期(连续投保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疾病身故的,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于合同约定的等待期(连续投保的,不受等待期 的限制)后因疾病身故的,按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合同保险责任终止。若在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按投保人所交 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二、本附加合同生效时未如实告知的现患疾病或既往症;
三、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 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展开全部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自杀、吸食毒品、醉酒、酒后驾驶、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未如实告知的现患疾病或既往症、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疾病身故 | 已交保费 | 约定保额 |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