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三星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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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医疗保障产品,承担住院医疗和门诊医疗,当个人账户住院或门诊医疗额度不够时,在投保人授权下可从公共医疗账户赔付。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方式:
年交
投保年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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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若因疾病或意外经医生诊断须住院治疗,对于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且依据社保规定需由个人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由双方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上。 每一被保险人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以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达到其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终止。 |
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若因疾病或意外经医生诊断须门诊急诊治疗,对于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且依据社保规定需由个人自付的门诊急诊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由双方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上。 每一被保险人门诊急诊费用保险金责任以门诊急诊费用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达到其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终止。 |
公共医疗费用保险金 |
保险案例
费率表
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对下列任一情况引起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 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二、 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三、 不符合合同签发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四、 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五、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六、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醉酒、斗殴,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七、 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八、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九、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十、 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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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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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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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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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从其他渠道保险部分-免赔额)×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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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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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从其他渠道保险部分-免赔额)×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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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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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金额 |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