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三星中银鸿利两全保险(万能型)
(在售)
加入对比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期满可领取满期金,还有身故保障。万能账户复利计息,最低年利率为2.5%。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已有 0 人推荐
关注“沃保网服务号”买保险快人一步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下列两项中的较大者:
(1)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与给付比例之积。
二、满期保险金
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本合同满期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下列两项中的较大者: (1)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与给付比例之积。 |
满期保险金 | 若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满期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最后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展开全部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相关产品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保障。
投保年龄: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
保险期限:11年
适合人群:
保障项目
1.身故保险金:有
2.满期保险金:有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55周岁
保险期限:30年
适合人群:
保障项目
1.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2.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3.高速铁路列车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4.航空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5.其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6.满期保险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