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晚年是福,期待着合家美满,尽享天伦之乐。那安稳舒适的温馨晚景,值得您及早投资,用心经营。
拥有舒适写意的晚年是每一个人的愿望,而要实现愿望就必须有充分、周全的准备。从现在开始,为你的退休生活选择一份合适的养老保险,安享天伦之乐不仅是愿望,更会在将来成为现实。
产品特色
期满利益 惊喜连连
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日,就可选择一次性领取现金,也可以固定年金方式按月领取,直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
稳健经营 盈余累积
保单有效期内,中宏每年将根据分红业务经营状况决定红利金额,分配给投保人。该利益为非保证利益。被保险人可选择领取现金、抵缴保费或留存公司累计生息。
承诺保安心
有可靠的承诺,才有客户的安心。现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身故,公司将赔付已交保险费之和及保额。
优势服务
简单投保:手续简便,无须核保,最大程度方便客户,让您轻松获得美满人生。
领取自由:领取方式相当灵活,根据保障期满时的实际情况,您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领取全部现金,或以固定年金方式每月领取直至88周岁。
全球保障:中宏秉承加拿大宏利保险100多年的国际经验,稳健的公司经营与投资管理,为您提供全球保障服务。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利益给付 |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加上累计所缴的合同的保险费; 2、身故日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
期满利益给付 | 若生存至四十五、五十、五十五、六十、六十五、七十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我们将按保险单所 载的保险金额的200倍给付期满利益,合同随之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若全残,我们将给付全残保险金及其利息,合同随之终止。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若曾复效,则以最后复效日为准)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保证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保证现金价值。
谁能保
不保哪些
多少钱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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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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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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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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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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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已交保费)或保证现金价值 |
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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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已交保费)或保证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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