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快速返还 保证领取
灵活理财 保本增值
金福连连D款是一款集保本增值、快速返还、教育金储备、养老、意外保障、分红于一体的综合型保险理财产品。若被保险人生存至缴费期满日及之后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每年给付保险金额的8%,直至期满(不含保险合同期满日),为您提供稳定而灵活的现金流,保证领取、领取灵活、用途灵活;额外的意外身故利益在您人生重要阶段提供坚实的保障;在保单期满时还能给您一笔丰厚的贺寿金,让您安享晚年生活。更可与多种附加险灵活搭配,全面实现稳健的理财规划和周全的人身保障。
产品特色
1.生存给付 快速返还
本产品缴费期短而灵活,可选择5年或8年。在缴费期满日及之后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被保险人每年可领取保险金额的8%(不含保险合同期满日),提供给您快速返还的现金流,您可根据自身或家庭需要灵活安排,分阶段灵活实现多个理财目标,如旅游、自我充电、消费购物、医疗保健和应急资金等,尽享惬意人生!
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获得如下利益给付:
5年缴:
8年缴:
您也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将现金利益留存公司复利滚存生息,等需要时再一次性或分次领取。
2.身故利益 贴心安排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且身故时未满18周岁,其身故利益受益人可获得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① 身故日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② 本合同所有已缴保险费扣除已给付的任何现金利益后的余额。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且身故时已满18周岁,其身故利益受益人可获得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① 身故日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② 本合同所有已缴保险费按年单利5%累积至保险单上注明的缴费期满日或被保险人身故日(以较早者为准)的总额,扣除已给付的任何现金利益后的余额。
3.意外身故利益 人生关键期保障
若被保险人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不幸因意外身故,身故利益受益人除获得身故利益外,还可获得意外身故利益;意外身故利益等于400%保险金额,若多份金福连连D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则多份基本保险合同的意外身故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30万元,对每份基本保险合同则按合同签发先后顺序及上述约定进行计算。
4.期满利益 安享晚年
当被保险人生存至80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时,可获得400%保险金额的期满贺礼,让您安享幸福晚年,合同随即终止。
5.现金分红 共享成长
本产品采用现金红利分配,不具有终了红利,即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红利分配给保单持有人。投保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项红利实现方式:直接领取,缴付到期保费,留存于本公司按复利累积生息。产品红利来源于死差、利差和费差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即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与定价假设的差异造成的可分配盈余。
本公司依托行业领先的专业投资管理经验,对分红保险产品采用稳健的投资策略,精心配置投资组合,追求长期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具有不确定性,未来红利水平将由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本公司的红利分配政策是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基础上,以稳健经营和专业精神为宗旨,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努力保持红利分配的稳定性,具体金额将在每年寄发给客户的红利通知书中列明。
*详情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现金利益给付 | 若生存至合同交费期满日及之后每隔保险合同周年日,我们按保险金额的8%给付现金利益。 |
身故保险金 | 若未满18周岁身故,我们按下下列两者较大者给付保险金: (1)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已交保险费扣除已给付的现金利益。 若满18周岁身故,我们按下下列两者较大者给付保险金: (1)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已交保险费按年利5%累积至保险单上注明的缴费期满日或身故日总额,扣除已给付的现金利益。 若在18至60周岁之间因意外身故,除给付上述保险金外,我们还按基本保额的4倍。不超过30万元给付保险金。 |
期满保险金 | 若生存至80周岁,我们按保险金额的4倍给付期满利益,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谁能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精神疾患、参加高风险运动、妊娠或分娩、未遵医嘱、置身于任何空中运输工具、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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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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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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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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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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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8% (交费期满日起及之后,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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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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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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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保证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已领取现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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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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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保证现金价值或(年单利5%累计已交全部保费-已领取现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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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至60周岁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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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4 (不超过3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