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 天(含)的犹豫期。
保险期间:本合同提供终身保障,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投保年龄: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 岁(出生满30 天)至64 周岁。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的缴费期内,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以3.6%年复利计算的您全部已缴纳年缴保险费的累积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在合同的缴费期内,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全残,我们将按以3.6%年复利计算的您全部已缴纳年缴保险费的累积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1) 若您选择年领方式:自从缴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含)及其以后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生存,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2) 若您选择月领方式:自从缴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含)及其以后每个保单周月日,如果生存,我们将于每个保单周月日按照当年度年领生存保险金的8.4%给付生存保险金,即月领生存保险金=年领生存保险金×8.4%。 |
身故慰问保险金 | 在合同的缴费期内,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在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身故慰问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全残慰问保险金 | 在合同的缴费期内,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全残,我们在给付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全残慰问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产品描述
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的缴费期内,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以3.6%年复利计算的您全部已缴纳年缴保险费的累积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在合同的缴费期内,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全残,我们将按以3.6%年复利计算的您全部已缴纳年缴保险费的累积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
(1) 若您选择年领方式:自从缴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含)及其以后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生存,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2) 若您选择月领方式:自从缴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含)及其以后每个保单周月日,如果生存,我们将于每个保单周月日按照当年度年领生存保险金的8.4%给付生存保险金,即月领生存保险金=年领生存保险金×8.4%。
身故慰问保险金
在合同的缴费期内,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在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身故慰问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全残慰问保险金
在合同的缴费期内,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全残,我们在给付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全残慰问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如果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本合同终止: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如果您已缴足二年保险费,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该现金价值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发生上述第2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如果您已缴足二年保险费,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您。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您。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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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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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生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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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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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 (66周岁开始到终身,每年领取一次) |
月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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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8.4% (66周岁开始到终身,每月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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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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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利息 (按年利率3.6%复利滚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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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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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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