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点:
满足理财需求,提供子女教育、婚嫁、养老的解决方案
两种选择,功能多多
3年或5年交费,自由选择,还可享受保单贷款,解燃眉之急
三重保障,贴心多多
疾病身故、意外身故、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责任,全面保障,贴心护航
四次领取,收益多多
每3个保单周年日均可领取一次生存金,提前锁定收益,满期返还所交保费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周年日,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详见下表)给付1次生存保险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
交费期间和方式 |
3年限期年交 |
5年限期年交 |
给付比例 |
15% |
21% |
疾病身故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05%
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2×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3×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满期保险金 |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将按已交保费给付满期保险金, 本合同随之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周年日,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1次生存保险金,直至保险期间 届满,3年交费保单的比例为15%,5年交保单的比例为21%。 |
身故保险金 | 若因疾病身故,将按本合同累计已 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遭受意外伤害,并于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将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 费的200%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随之终止。 |
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0周岁
交费方式:3年交,5年交
交费金额:每份1000元,5份起售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合同所列保险责任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不保哪些
谁能保
多少钱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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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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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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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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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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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限期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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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15% (保单生效起,每3年领取一次) |
5年限期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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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1% (保单生效起,每3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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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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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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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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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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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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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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