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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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致身故或残疾,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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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致身故或残疾,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如该被保险人已领取过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人将从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中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二)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在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状况,对其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保险人给付比例表内所对应残疾项目保险金之和。若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保险人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或因意外事故发生后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 |
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自杀、故意自伤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
(六)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
险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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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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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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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外身故保险金:有
2.意外伤残保险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