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招商仁和安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2022)属于团体意外险产品,提供意外身故/伤残,可选意外伤残特别保障。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的,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对伤残等级进行评定,保险公司按其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其意外伤残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Ⅲ度烧伤,保险公司根据《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每次按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残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在同一部位导致不同等级的伤残时,若后次伤残项目的等级较高,则保险公司给付后次伤残项目所对应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时,将扣除此前已有等级较低的伤残项目所对应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若后次伤残项目的等级低于或等于此前已有伤残项目的等级,则保险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主险合同该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该被保险人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保险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将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 当您选择此项责任时,保险公司将为每位被保险人额外设立意外伤残特别基本保险金额,该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协商决定。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的,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对伤残等级进行评定,保险公司按其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其意外伤残特别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Ⅲ度烧伤,保险公司根据《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每次按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残特别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 1年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