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我们依照约定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年金
本合同年金领取年龄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变更年金领取年龄。首次年金领取日应在本合同生效满五年之后。若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年龄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下列两者的较小值给付该保单年度的年金:
(一)被保险人年金领取时本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5%;
(二)本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的20%。
年金领取后,保单账户价值按领取的金额等额减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累计已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累计已领取的年金)。
上述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指本合同趸交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及转入保险费之和。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年金 | 合同年金领取年龄由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变更年金领取年龄。首次年金领取日应在合同生效满五年之后。若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年龄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下列两者的较小值给付该保单年度的年金: (一)被保险人年金领取时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5%; (二)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的20%。 年金领取后,保单账户价值按领取的金额等额减少。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最后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的,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投保人除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