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犹豫期:10天
保障期限:终身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全残保险金 | 若在年满18周岁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合同约定的保额给付保险金。若在18周岁前身故全残, 我们按标准保险费给付保险金。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若等待期后年确诊合同定义的重疾我们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重疾保险金。 |
及时补助保险金 | 若等待期后确诊患病符合及时补助金给付标准,我们按保额的20%给付保险金。 |
癌症特别关爱金 | 若等待期后不幸患符合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定义的“恶性肿瘤”,我们额外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保险金。 |
生命特别关爱金 | 若在年满18周岁的后确诊严重疾病末期,我们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保险金。 |
产品描述
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在年满18周岁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合同约定的保额给付保险金。若在18周岁前身故全残, 我们按标准保险费给付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等待期后年确诊合同定义的重疾我们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重疾保险金。
及时补助保险金
若等待期后确诊患病符合及时补助金给付标准,我们按保额的20%给付保险金。
癌症特别关爱金
若等待期后不幸患符合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定义的“恶性肿瘤”,我们额外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保险金。
生命特别关爱金
若在年满18周岁的后确诊严重疾病末期,我们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保险金。
保险案例
责任免除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重大疾病 | 满30天不满1周岁 | 不承担责任 | 保险金额×30%-已领取生命特别关爱金 |
满1周岁未满2周岁 | 保险金额×60%-已领取生命特别关爱金 | ||
满2周岁及以上 | 保险金额-已领取生命特别关爱金 | ||
及时援助金 | 不承担责任 | 保险金额×20% | |
癌症特别关爱金 | 不承担责任 | 保险金额×20% | |
生命特别关爱金 | 不承担责任 |
保险金额×50% (已满18周岁,存活期不超过6个月可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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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 | 未满18周岁 | 已交保费-已领取生命特别关爱金 | |
已满18周岁 | 保险金额-已领取生命特别关爱金 |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疾病有90天观察期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两年内自杀、自伤、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等;分娩、流产等;因精神和行为障碍而导致的;患遗传性疾病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王先生(30 岁)为自己刚出生30天的儿子投保了信诚「惠康」重大疾病保险少儿版,基本保险金额 50 万元,20 年交费,保险期间至终身,年交保险费 6055 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