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35岁养老重疾健康保障计划
包含产品 :
13553.5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5岁 不限男女
白领 打工者 老板 律师 农民工
侧重险种 :
意外险养老险重疾险医疗险
“张先生,35岁,是外企的中层管理者
想为自己规划重疾,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养老的方案”
每日住院保险金:150
住院医疗保险金:10000
意外伤害每日住院保险金:20
重大疾病保险金:3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每日住院保险金 | 150 | 每日住院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自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因疾病,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本 公司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给付每日住院保险金: 每日住院保险金=保险单载明的每日住院给付金额×(实际住院天数-3) 每次住院每日住院给付天数最多为90天,每保险单年度每日住院给付天数最多为180天。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10000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因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生的疾病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对 于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1)被保险人投保或续保时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 若在理赔时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补偿,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必须且 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从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途径等累计已获得补偿后余额 的90%向受益人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若在理赔时被保险人没有从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获得补偿,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必须 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从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途径等累计已获得补偿后余额的70%向受益人给付住院 医疗保险金。 (2)被保险人投保或续保时没有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障的 若在理赔时被保险人没有从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获得补偿,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必须 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从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途径等累计已获得补偿后余额的70%向受益人给付住院 医疗保险金; 若在理赔时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补偿,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必须且 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从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途径等累计已获得补偿后余额 的90%向受益人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满期日仍未结束住院治疗的,如果经我们同意续保,该次住院治疗的给付金额按照实际发生的住 院医疗费用的发生时间,分别计入前后两个保险单年度的累计给付金额,并受各自的保险单年度累计给付限额的限 制;如果我们不同意续保,我们仅对保险单满期日前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上述方式承担给付责任。被保险人在 三天之内因同一原因重新住院的,视为同一次住院。 每一保险期间内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以180天为限。 |
意外伤害每日住院保险金 | 20 |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事故入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无论投保多少本附加合同 保险金额,本公司均按如下公式给付意外伤害每日住院保险金: 2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3天) 被保险人意外伤害每日住院保险金的同一次住院累计给付天数以及每一保单年度累计给付天数均以一百八十天为限 。被保险人在九十天之内因同一原因重新住院的,视为同一次住院。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后的住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 险期间届满日后的住院治疗与保险期间内的住院治疗均作为前一保险单年度的保险责任,意外伤害每日住院保险金的累 计给付不超过前述限制。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至合同期满,若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上本附加合同附表一约定的一项或多项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主合同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金,本附加合同终止,同时主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若于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包括一年)因疾病身故,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与您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9.2)身故或者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我们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300000 | 若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我们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重症监护室每日住院 | 300 | 2.重症监护室每日住院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自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因疾病,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入住重症监护 室接受治疗,本公司在给付每日住院保险金的基础上,另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给付重症监护室每日住院保险金: 重症监护室每日住院保险金=保险单载明的每日住院给付金额×2×实际进住重症监护室天数 每次住院及每保险单年度重症监护室每日住院给付天数最多均为30天。 |
住院前、后门急诊保险金 | 10000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因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生的疾病住院治疗,对于住院前30天(含住院当天)及 出院后30天(含出院当天)内,因为与保险期间内住院相同的原因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门急诊治疗,本 公司根据被保险人门急诊治疗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按下列约定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保险金: (1)被保险人投保或续保时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 若在理赔时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补偿,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门急诊治疗支出的、必须且合理 的实际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从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途径等累计已获得补偿后余额的 90%向受益人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保险金; 若在理赔时被保险人没有从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获得补偿,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门急诊治疗支出的、必须且合 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从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途径等累计已获得补偿后余额的70%向受益人给付住院前、 后门急诊保险金。 (2)被保险人投保或续保时没有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障的 若在理赔时被保险人没有从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获得补偿,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门急诊治疗支出的、必须且合 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从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途径等累计已获得补偿后余额的70%向受益人给付住院前、 后门急诊保险金; 若在理赔时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补偿,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门急诊治疗支出的、必须且合理 的实际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从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途径等累计已获得补偿后余额的 90%向受益人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满期日仍未出院且本附加合同不再续保的,则对于被保险人此次住院出院后30天(含出院当 天)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您好,根据你的需求你有社保,想考虑普通意外险、重大疾病和医疗方面的保险,我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险,前期可保障我们不会因重疾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年老时身体健健康康,可通过部分减保取现金补充养老金。我做的重疾+住院医疗+意外+养老的计划供你参考
具体保障方案如下:
1、65岁以前出现任何情况的身故保险金30万
2、65岁以前出现重大疾病有保险金30万
3、65岁前出现男性的专科重大疾病有保险金45万
4、每日住院补贴150元/天
5、每年20000元的意外伤害报销费用
6、每年10000元的住院医疗补贴
7、65时满期金30万,做养老金用
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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