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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90.00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4岁    孩子父母、小康
侧重险种 : 少儿险养老险理财险
“短期投入,三代受益!为子女带来一生源源不断的财富保障!”
身故保险金:5301450
满期生存保险金:个人账户价值
祝寿保险金:25000
生存保险金:9000
由保险代理人 李晓春 设计
北京市北京 北大方正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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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保额 说明
身故保险金 5301450 1、投保时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下的,身故保险金将按以下方式进行给付: 如果在年满十八周岁之前不幸身故,将按其身故时所有已交的保险费 给付身 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如果在年满十八周岁时及以后不幸身故,将按其身故时所有已交的保险费的 105% 与合同现金价值 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2、投保时年龄为十八周岁及以上的,身故保险金将按以下方式进行给付: 如果在第一个保单年度 内不幸身故,将按其身故时所有已交的保险费的 120% 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如果在第二个及以后保单年度内不幸身故,将按其身故时所有已交的保险费的 105%与合同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 个人账户价值 如果在合同期满日仍然生存,将把期满日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作为满期生 存保险金给付给保险金受益人,同时合同终止。
祝寿保险金 25000 如果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然生存,且合同已生效满三年 (含三年),将按 50%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保险金。若合同生效满三年(含三年) 时,年龄大于或等于六十一周岁,将不承担给付祝寿保险金的责任。
生存保险金 9000 如果在合同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仍然生存,将按以下方式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日后的第三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且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 合同周年日之前,将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按18%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日后的第三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且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 合同周年日(含当日)之后,将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按 20%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 保险金。
特别生存保险金 151470 如果在交费期满的保单年度末仍然生存,将按 3%的所有已交的保险费给付特别 生存保险金。
包含产品 :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主险 鑫睿财富管理计划 终身 10 504900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保障项目 保额
主险 鑫睿财富管理计划 终身 10 504900 满期生存保险金 个人账户价值
身故保险金 5301450
生存保险金 9000
特别生存保险金 151470
祝寿保险金 25000

父亲32岁,女儿4岁。

年交保费50490元,交费10年,合计交费504900元。

女儿18-21岁,每年领30000元做教育金,4年共计120000元。账户剩余价值106万元

女儿22岁,领取100000元做毕业起航金,账户剩余价值102万元

女儿28岁,领取500000做婚嫁金,账户剩余价值92万元

女儿32岁时,父亲60岁,每年领取60000元(即每月5000元)用于父亲退休金,领20年至父亲80岁,共计领取1200000元,此时女儿52岁,账户剩余价值133万元

3年后,女儿55岁,每年领取60000元(即每月5000元)用于自己的退休金,领20年至自己75岁,共领取120000万元,账户剩余价值236万元

到目前为止,合计领取312万元

如女儿继续生存,到女儿80岁时,账户价值303万元,85岁时,账户价值387万元,女儿寿命一直延续,账户价值一直增值,最后留给女儿的子女,父亲的子孙,家族资产最大化的活用和传承。

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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