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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产品 :
17045.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女

侧重险种 :
重疾险
“全面解决成人医疗问题,大病赔偿、小病报销、意外伤害一样都不少!”
重大疾病保险金:450000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357945
保险费豁免:17045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450000 | 在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内,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我们不承担责任,退还您已支付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若因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或在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 357945 | (1)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首期保险费×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 ②身故或确定全残时保单现金价值。 (2)年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首期保险费×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105%; ②身故或确定全残时保单现金价值。 |
保险费豁免 | 17045 | 若投保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且年龄未超过65周岁,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我们按以下约定豁免本合同及附加福享安康重疾合同的保险费: 自投保人身故或确定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本合同及附加福享安康重疾合同的保险费,直至本合同终止。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福享安康保障计划 | 终身 | 20年 | 17045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福享安康保障计划 | 终身 | 20年 | 17045 | 保险费豁免 | 17045 |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 357945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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