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重大疾病保障
3450.00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0岁   
侧重险种 : 少儿险重疾险
“少儿大病保障”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00000
重大疾病保险金:300000
特定癌症保险金:60000
特定疾病保险金:60000
由保险代理人 王美洲 设计
江苏南京 华夏人寿
结果不满意,马上定制专属你的保险计划
保障项目 保额 说明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300000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 全残保险金 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若投保时被保险人 年满 18 周岁的,自合同生效日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 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已给付过特定疾病保险金,我们在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时,将扣 除累计已给付的金额。
重大疾病保险金 300000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被确诊初次发生本 合同约定的少儿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详见附件 1),我们按本合同的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若投保时被保险人 年满 18 周岁的,自合同生效日后)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成人重大疾 病(无论一种或多种,详见附件 1),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 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已给付过特定疾病保险金,我们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将扣除累计已 给付的金额
特定癌症保险金 60000 若被保险人为男性且于85周岁后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被确诊初次发生 本合同约定的男性特定癌症(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重 大疾病保险金”后,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特定癌症关爱金”。 若被保险人为女性且于 85 周岁后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被确诊初次发生 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癌症(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重 大疾病保险金”后,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特定癌症关爱金”
特定疾病保险金 60000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被确诊初次发生本 合同约定的十种少儿特定疾病(详见附件 1)之一,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 金额的 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若投保时被保险人 年满 18 周岁的,自合同生效日后)至被保险人 85 周岁后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 日前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十种成人特定疾病(详见附件 1)之一, 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同一种特定疾病的该项给付仅限一次,且每次给付金额以人民币 100,000 元 为限。特定疾病保险金最多给付 3 次,给付满 3 次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生命关爱金 300000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初次发生并被专科 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我们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生命关爱保 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若投保时被保险人 年满 18 周岁的,自合同生效日后)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 期阶段,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命关爱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已给付过特定疾病保险金,我们在给付生命关爱保险金时,将扣除累计已 给付的金额。
特定疾病豁免保费 3450 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之一且我们按上述约定给 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我们将豁免以后的续期保险费。已获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本合同继续有效。
包含产品 :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主险 安康相伴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终身 20年 3450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保障项目 保额
主险 安康相伴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终身 20年 3450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300000
生命关爱金 300000
特定癌症保险金 60000
特定疾病保险金 60000
特定疾病豁免保费 3450
重大疾病保险金 300000
2016-07-28
741关注
0赞
相似保险计划书
3416.00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0岁   
侧重险种 : 少儿险重疾险人寿险
“君龙小青龙3号少儿专属重疾 ??支持在线智核+人核 ??创新保障少儿自闭症及白血病骨髓移植 ??重疾能赔4次,不分组...”
4880.00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0岁   
侧重险种 : 少儿险重疾险人寿险
“?重疾/特疾/罕见病再升级,加量保 ?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无限保 ?少儿白血病多重保障,加倍保 ?少儿自闭症特别关...”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