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唯一一款糖尿病人可带病投保的产品
2540.00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45岁   
侧重险种 : 重疾险
“Ⅱ型或潜在Ⅱ型糖尿病患均可带病投保”
特定疾病保险金:100000
由保险代理人 李小可 设计
贵州贵阳 泰康人寿
结果不满意,马上定制专属你的保险计划
保障项目 保额 说明
特定疾病保险金 100000 合同生效起180 日内,经医 院初次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糖尿病严重并发疾病,我们按您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数额向糖尿病严重并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糖尿病严重并发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经医 院初次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糖尿病严重并发疾病,我们 按如下约定向糖尿病严重并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糖尿病严重并发疾病保险 金,合同终止。 (1) 若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内,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糖 尿病严重并发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糖尿病严重并发疾病保险金数 额为合同保险金额的50%; (2) 若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糖 尿病严重并发疾病,糖尿病严重并发疾病保险金数 额为合同保险金额。
包含产品 :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保障项目 保额
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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