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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产品 :
1050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
“一款能够全面解决成人医疗问题,大病赔偿,小兵报销,意外伤害一样都不少!”
满期保险金:100000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00000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100000
意外身故保险金:14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满期保险金 | 100000 |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1)保险期间为20年的,满期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10%; (2)保险期间为30年的,满期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20%。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 | (1)若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未满 18 周岁的,保险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②年满 18 周岁的,保险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合同及附加金佑重疾 A 款(2017 版)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100000 | 已获社保或公费医疗补偿的,就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扣除已获补偿后的余额报销100%;其他情况报销80%,首次投标有90天疾病观察期。其中药品限额5万,累计费用限额10万。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140000 | 因意外身故,给付14万,合同终止。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140000 | 因意外残疾,按残疾等级比例给付,且不超过14万限额。 |
身故全残保险金 | 100000 | 若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41周岁(不含41周岁),“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60%;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41周岁但未满61周岁(不含61周岁),“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40%; (3)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61周岁,“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20%。 |
住院补贴保险金 | 100000 | 已获社保或公费医疗补偿的,就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扣除已获补偿后的余额报销100%;其他情况报销80%,首次投标有90天疾病观察期。其中药品限额5万,累计费用限额10万。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 6000 | 因意外住院,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津贴,每天100元,年度累计给付限额3500元。因意外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在扣除已获补偿后,就余额部分报销80%,每次有100元免赔额。每次急门诊检查限额为300元,年度累计给付限额为6000元。 |
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100000 | 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0.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民航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若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自已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若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4轮及以上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10×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若因合同约定的8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重大自然灾 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10×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若在法定节假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乘坐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若乘坐电梯时,因电梯故障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5×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电梯设备运输、安装、修理和拆卸期间或消防操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不在合同保障范围内。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祥和幸福保意外保障计划 | 1年 | 趸交 | 200 |
主险 | 安行宝两全保险(2.0 增强版) | 30年 | 10年 | 2000 |
主险 | 心安怡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 1年 | 与保险公司约定 | 680 |
主险 |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 款(2017 版) | 终身 | 20年 | 7620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祥和幸福保意外保障计划 | 1年 | 趸交 | 200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140000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 6000 |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140000 | |||||
主险 | 安行宝两全保险(2.0 增强版) | 30年 | 10年 | 2000 | 乘坐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
满期保险金 | 100000 | |||||
民航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
身故全残保险金 | 100000 | |||||
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100000 |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000000 | |||||
主险 | 心安怡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 1年 | 与保险公司约定 | 680 | 住院补贴保险金 | 100000 |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100000 | |||||
主险 |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 款(2017 版) | 终身 | 20年 | 7620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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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人寿险
“??重疾不分组两次赔
??自带豁免
?轻症无间隔五次赔灵活可选
??御未来全球绿通”
13375.00元
首年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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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 男
侧重险种 :
重疾险人寿险
“能免单的重疾险
??达尔文9号重大疾病险
??保障183种疾病,7大可选责任;
??重疾赔付后,所有中/轻症继续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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