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健康源2019增强版重大疾病保险
包含产品 :
7165.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0岁 男
侧重险种 :
意外险少儿险重疾险医疗险
“全面解决成人医疗问题,大病赔偿、小病报销、意外伤害一样都不少!”
一般医疗保险金:1000000
轻症疾病保险金:2250000
意外身故保险金:100000
意外身故/伤残:2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前后门诊急诊费用,1万的免赔额。购买时有社保:社保赔付后的报销金额=(医疗费用-已报销部分-1万元免赔)*100%;未使用社保的保险金额=(医疗费用-1万元免赔)*60%;购买时无社保:报销金额=(医疗费用-1万元免赔)*100%.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2250000 | 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每次给付45%基本保额,累计给付次数以4次为限。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100000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公司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如有)。 |
意外身故/伤残 | 200000 | 意外导致身故按约定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意外导致伤残,按伤残等级给付相应伤残保险金。 |
乘坐民航客机意外身故/伤残 | 400000 | 因乘坐民航客机意外导致身故按约定保额给付民航客机意外身故保险金;因乘坐民航客机意外导致伤残,按伤残等级给付相应民航客机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100000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1)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伤残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公司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前述第(一)、(二)款下的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每次给付60%基本保额,累计给付次数以2次为限。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包括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重大疾病特殊门急诊医疗费用、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费用;无免赔额。可以垫付住院押金 |
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 10000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主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伤害,并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境外合法的公立医院,或保险归属感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对于被保险人在每次意外伤害中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后,按保险单所载明的免赔额及赔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对于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扣除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后,按保险单所载明的免赔额及赔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3)保险公司所负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附加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全年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其本附加保险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附加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附加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90日内,给付主险已交纳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首次给付健康源2019增强版重疾实际交纳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其余五次分别给付110%、120%、130%、140%、150%基本保额,每组仅给付一次,累计给付6次。 |
乘坐公共客运轮船/客运轨道列车意外身故/伤残 | 200000 | 因乘坐公共客运轮船/客运轨道列车意外导致身故按约定保额给付乘坐公共客运轮船/客运轨道列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因乘坐公共客运轮船/客运轨道列车意外导致伤残,按伤残等级给付相应乘坐公共客运轮船/客运轨道列车意外伤残保险金。 |
乘坐公共交通机动车意外身故/伤残 | 200000 | 因乘坐公共交通机动车意外导致身故按约定保额给付乘坐公共交通机动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因乘坐公共交通机动车意外导致伤残,按伤残等级给付相应乘坐公共交通机动车意外伤残保险金。 |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特别关爱金 | 2250000 | 初次确诊按轻症给付,再次确诊按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给付45%基本保额。 |
疾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 10000 | 若被保险人自附加条款生效之日起30日后(续保无30日规定),首次罹患疾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免赔额后,依照约定的比例补偿住院医疗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补偿金额达到本项附加保险责任项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中的本项附加保险责任随即终止。保险金额、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由双方约定,并载于保险单。 |
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 | 500000 | 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若从未发生合同所指的重疾,且自其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在认可医院治疗的,按基本保额的0.1%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同一个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天数以90日为限;累计给付的住院关爱剪贴保险金达到合同基本保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自驾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意外身故/伤残 | 200000 | 因自驾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意外导致身故按约定保额给付自驾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因自驾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意外导致伤残,按伤残等级给付相应自驾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 | 10000 | 意外导致需接受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限额给予意外医疗补偿。 |
恶性肿瘤二次给付关爱金 | 500000 | 初次确诊恶性肿瘤,先按约定给付重疾保险金,第二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00%给付。 |
意外住院补贴 | 10000 | 意外导致住院,保险公司每天按约定金额给付住院津贴,普通病房限100天;重症监护室限30天。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500000 | 90日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18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的200%;18周岁后,给付实际交纳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 |
身故保险金 | 500000 | 90日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18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的200%;18周岁后,给付实际交纳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 |
猝死 | 20000 | 猝死,保险公司按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 |
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5465 | 确诊轻症或中症可免交后期保费 |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 5465 | 确诊重疾可免交后期保费 |
满期保险金 | 109300 | 生存至保险期届满,可领取满期保险金。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史带星享百万人生个人意外险 | 1年 | 1年 | 300 |
主险 | 安联住院宝保障计划 | 1年 | 1年 | 546 |
主险 | 天安人寿健康源(2019)增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 | 主险:终身 附加:至65/70/75周岁 | 20年 | 5465 |
主险 | 太平财产医保无忧百万医疗2019版 | 1年 | 1年 | 854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史带星享百万人生个人意外险 | 1年 | 1年 | 300 | 乘坐公共交通机动车意外身故/伤残 | 200000 |
乘坐公共客运轮船/客运轨道列车意外身故/伤残 | 200000 | |||||
乘坐民航客机意外身故/伤残 | 400000 | |||||
猝死 | 20000 | |||||
意外身故/伤残 | 200000 |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 | 10000 | |||||
意外住院补贴 | 10000 | |||||
自驾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意外身故/伤残 | 200000 | |||||
主险 | 安联住院宝保障计划 | 1年 | 1年 | 546 | 疾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 10000 |
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 10000 |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100000 |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100000 | |||||
主险 | 天安人寿健康源(2019)增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 | 主险:终身 附加:至65/70/75周岁 | 20年 | 5465 | 恶性肿瘤二次给付关爱金 | 500000 |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特别关爱金 | 2250000 |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500000 | |||||
满期保险金 | 109300 |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2250000 | |||||
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5465 | |||||
身故保险金 | 500000 |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 5465 | |||||
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 | 500000 | |||||
主险 | 太平财产医保无忧百万医疗2019版 | 1年 | 1年 | 854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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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缴费
被保人 :
0岁 男
侧重险种 :
少儿险医疗险
“1000出头可以给孩子一个300万保额,且0免赔的医疗险。”
2000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0岁 男
侧重险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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