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可垫付医疗费的医疗重疾组合
包含产品 :
7035.1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女
侧重险种 :
少儿险重疾险医疗险人寿险
“重疾中症轻症医疗全覆盖,住院更可由公司垫付医疗费。投保高保额最高可减免两年保费”
等待期: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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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10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等待期 | 0 | 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当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无息退还合同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1)身故; (2)疾病终末期阶段; (3)重大疾病; (4)中症疾病; (5)轻症疾病。 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
等待期 | 0 |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含第30日当日)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并经医疗机构诊断必须接受治疗的,无论治疗时间与合同生效之日是否间隔超过30日,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3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经医疗机构诊断必须接受治疗的,无等待期。您续保本保险时,无等待期。 |
等待期 | 0 | 被保险人自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含第30日当日)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发生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无论治疗时间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是否间隔超过30日,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3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发生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无等待期。您续保本保险时,无等待期。 |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经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附加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在保险公司指定的特定医疗机构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的,治疗期间所发生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根据附加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且以附加合同约定的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累计给付的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达到附加合同约定的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时,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包括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保险公司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附加合同的约定进行给付。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下述四类费用,在扣除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一)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必须住院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须的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之后发生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费用,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必须接受特殊门诊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须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三)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必须接受门诊手术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须的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四)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门急诊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须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但不包括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和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以上四类费用的累计给付金额以一般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时,一般医疗保险金的责任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含18周岁生日当天)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合同已交保险费。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300000 | 被保险人初次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含18周岁生日当天)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的200%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②合同已交保险费。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经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首先按照前款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后,保险公司对下述四类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一)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在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须的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之后发生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费用,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必须接受重大疾病特殊门诊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须的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三)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必须接受重大疾病门诊手术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须的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四)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重大疾病门急诊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须的重大疾病门急诊医疗费用(但不包括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和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以上四类费用的累计给付金额以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时,合同终止。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分为A、B、C、D、E五组,每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五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五次时,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多次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对于相邻两次确诊初次发生的不同组别的重大疾病,当且仅当后次重大疾病确诊初次发生日期自前次重大疾病确诊初次发生日期已届满180天,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后次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180000 |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每项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项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两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120000 |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项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项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三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三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同时确诊初次发生一项或多项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或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金额最高的一项保险金。 |
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6690 |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重大疾病、任何一项中症疾病或任何一项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疾病确诊日后合同保险期间内的各期保险费。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横琴尊享人生医疗保险(2018 版) | 1年 | 趸交 | 341 |
主险 | 横琴琴童一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 | 19年 | 6690 |
附加险 | 横琴附加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 | 1年 | 趸交 | 4.1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横琴尊享人生医疗保险(2018 版) | 1年 | 趸交 | 341 | 等待期 | 0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
主险 | 横琴琴童一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 | 19年 | 6690 | 等待期 | 0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300000 |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120000 |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180000 | |||||
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6690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
附加险 | 横琴附加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 | 1年 | 趸交 | 4.1 | 等待期 | 0 |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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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女
侧重险种 :
养老险人寿险理财险
“??极致收益养老金上线(对比同类公司产品领取更多)
??富德生命大富翁3.0年金险
??最快40岁可领年金,终身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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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42.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女
侧重险种 :
重疾险人寿险
“??重疾最多赔6次,累计赔付最高达990%
??身故/全残有保障,被保人重疾/中症/轻症豁免保费
??可选重中轻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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