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在本附加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于等待期满后因疾病经医院医师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以保险单或批注所载的本附加合同每天住院补贴金额为基数,按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扣除免赔期后的住院补贴天数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一次住院的免赔期在保险单或批注中载明。
一次住院的给付,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或疾病或其引起的并发症须住院两次或以上者,若前次出院日期与再次入院日期的间隔不超过九十日,均视作同一次住院。每一保单年度的住院补贴天数最多为三百六十五日。续保时不受等待期的影响。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住院补贴给付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在等待期满后出现疾病症状或体征,经医院医师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以保险单所载的本合同每天住院补贴金额为基数,按实际住院天数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 |
多少钱
谁能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挑衅而被谋杀、受管制药物影响、先天性疾病、执行军务警务、捐赠器官。妊娠流产分娩、医疗事故、参加高危运动、牙齿修复、整形美容、恐怖主义活动、保单生效前所患疾病、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责任免除
一、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 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 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故意杀害;
六、 被保险人受酒精或管制药影响;
七、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八、 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或以执法者身份执行任务;
九、 被保险人进行疗养、康复治疗、捐赠人体器官以及非医疗必须的住院检查或治疗;
十、 被保险人因视力矫正、中暑、疾病、整容、妊娠、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或因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十一、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或从事飞行活动(商业航班除外);
十二、 被保险人牙齿治疗、矫形、镶牙、牙齿修复、牙齿整形、整形、美容、心理咨询;
十三、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罢工或恐怖主义活动;
十四、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五、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前所患的疾病。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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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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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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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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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住院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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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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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住院天数-免赔天数)×住院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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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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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住院天数-免赔天数)×住院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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