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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不论被保险人一次还是多次接受住院治疗、门急诊治疗或牙科治疗,我们对每位被保险人医疗费用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限额以本合同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单中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中的一种或几种,具体由双方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一、 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本合同生效30天后因疾病在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我们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对于其实际支出中属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及您和我们约定的其它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我们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支付比例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3天之内因同一原因重新住院的,视为同一次住院。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我们均按上述规定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同一保单年度内,因相同疾病或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导致的住院天数累计以180天为限,超过180天的住院费用,我们不承担赔付责任。若被保险人于其个人保险期间结束时仍在住院治疗,对其自该保险期间结束之日起31天之内的该次住院所发生的费用,我们仍按上述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但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如果已从任何机构(包括工作单位、社会保障机构、商业保险机构或医疗保险机构)、个人或因任何保险或福利计划获得补偿,则我们承担的保险责任以上述约定住院医疗费用中扣除被保险人所获补偿后的剩余部分为限。
二、 门诊、急诊医疗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本合同生效30天后因疾病在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我们认可的医院接受门诊、急诊治疗(牙科门诊、急诊除外),对于由此发生的属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及您和我们约定的其它合理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我们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给付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如果已从任何机构(包括工作单位、社会保障机构、商业保险机构或医疗保险机构)、个人或因任何保险或福利计划获得补偿,则我们承担的保险责任以上述约定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中扣除被保险人所获补偿后的剩余部分为限。
三、 牙科医疗保险责任
对于被保险人因以下原因接受相应牙科治疗而支出的牙科门诊、急诊费用,我们按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给付牙科医疗保险金:
(1)龋病、牙髓病、牙隐裂所引起的补牙、牙髓治疗、拔牙、阻生齿治疗;(2)牙周组织疾病,如牙周炎、牙龈炎、根尖周炎等治疗;(3)重大牙科治疗:指根管治疗(包括麻醉和拍片费用)、牙冠修复、桥式义齿(包括化验和麻醉费用)、智齿拔除;(4)本合同双方约定的其它牙科治疗。
重大牙科治疗责任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0天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的各项重大牙科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申请赔付的上述牙科治疗费用应属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并按规定属于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被保险人如果已从任何机构(包括工作单位、社会保障机构、商业保险机构或医疗保险机构)、个人或因任何保险或福利计划获得补偿,则我们承担的保险责任以上述约定牙科医疗费用中扣除被保险人所获补偿后的剩余部分为限。
四、公共保额保险责任
您可就上述三项保险责任与我们约定一定金额的公共保额,并约定公共保额适用的保险责任和每位被保险人的公共保额限额。对于公共保额适用的保险责任,若我们对某一被保险人累计赔付的医疗保险金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对应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经您同意,我们可按照公共保额适用保险责任的约定向该被保险人给付公共保额保险金,最高赔付金额以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公共保额限额为限。
我们根据每位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实际支付的、合理的且在我们规定范围内的上述一到三项或本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扣除其已从任何机构(包括工作单位、社会保障机构、商业保险机构或医疗保险机构)、个人或因任何保险或福利计划获得的补偿,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对所有被保险人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以约定的投保人公共保额限额为限。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若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合同生效 30 天后因疾病在符合合同约定且我们认可的医院住院治 疗,对于其实际支出中属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及您和我 们约定的其它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我们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支付比例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 险金。 |
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 若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合同生效 30 天后因疾病在符合合同约定且我们认可的医院接受 门诊、急诊治疗,对于由此发生的属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 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及您和我们约定的其它合理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我们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 按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给付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
牙科医疗保险金 | 对于合同约定原因接受相应牙科治疗而支出的牙科门诊、急诊费用,我们按约定的支付范围 和支付比例给付牙科医疗保险金。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单或批注另有约定的除外。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我们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行为;
2、 被保险人接受不孕症治疗、孕前检查、指导性受孕;
3、 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酒精中毒、主动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或滥用政府管制药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被保险人先天性畸形、变形及染色体异常以及其它遗传性疾病;
7、 被保险人购买下列药品或接受下列诊疗措施:
(1) 被保险人购买任何免疫疫苗及调节性功能的药品,采用节育、避孕、辅助生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受精、应用促排卵药、胚胎移植或配子输卵管移植)及应用辅助生育措施后发生的异位妊娠;
(2) 被保险人戒毒、戒酒、戒烟、疗养、整容、美容、变性、包皮环切、视力矫正、献血、捐赠骨髓或任何人体器官、组织。
8、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9、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或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0、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或其并发症期间;
11、 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或参与可获得报酬的运动;或者参加以下项目的活动、竞赛、表演或专业训练:赛马、马术、马球、机动车、自行车、赛艇、滑板、冲浪、滑水、跳水、潜水、跳高滑雪、雪橇、滑冰、冰球、拳击、武术、摔跤;或参加攀岩、攀登海拔 3500 米以上独立山峰、滑翔翼、气球驾驶、跳伞、空中飞行(不包括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蹦极跳;或参加洞穴、极地、沙漠、火山、冰川等探险和考察;
12、 被保险人未告知的既往症导致的医疗费用,及按照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的规定应由被保险自费支付的项目以及不应由社会医疗保险及其他公费医疗承担的疾病和药品费用。
谁能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不育不孕治疗、孕前检查、酒精中毒、酒驾、无证驾驶、购买免疫疫苗、戒酒戒烟整容等非必须的医疗、遗传性疾病、感染HIV、参加运动比赛、参加高危运动或可获得报酬的运动、未遵医嘱、既往病症治疗、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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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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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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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从其他渠道报销部分-免赔额)×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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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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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从其他渠道报销部分-免赔额)×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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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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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从其他渠道报销部分-免赔额)×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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