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华夏福临门(瑞鑫版)年金保险优点:
1.确定的双金给付,定时定额给付,锁定未来利益
福临门(瑞鑫版)年金保险定时定额给付双金,保险利益写入合同,安全可靠的中期财富规划工具。
2.确定的财富成长,可看见的积累,能守住的心
积累一定时间后,保单年度末【现价+生存金】较上一年现价增长率约3%,财富积累源源不断。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关爱金 | 第5年-第7年,若被保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每年领取金额=约定比例*年交保费。
(约定比例:趸交15%、3年交50%、5年交80%、10年交100%) |
生存年金 | 第8年-满期,若被保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每年都可以领100%基本保额。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人在保险期间不幸身故,按身故时的(已交保费-已领关爱金-已领生存年金)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理赔,同时合同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人在保险期间不幸全残,按按全残时的(已交保费-已领关爱金-已领生存年金)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理赔,同时合同终止。 |
投保人豁免 |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时不满60周岁,可以豁免该保单的余期保费,就是不用继续交保费,且被保人可以继续领钱,出险也能继续理赔的意思。(适用于投被保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 |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0-70周岁
保险期间:15年、20年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清、3年交、5年交、10年交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华夏福临门(瑞鑫版)年金保险 | 15/20年年 | 与保险公司约定 | 30000 |
附加险 | 附加金账户年金保险B款(万能型) | 与保险公司约定年 | 与保险公司约定 | 0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生存保险金 | 0 | 自附加合同第五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随时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自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之日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若于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各保险合同周年日二十四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不包括周年日当日权益转入的保险费)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个人账户价值按给付的生存保险金等额减少。当个人账户价值低于一千元时,保险公司将不再给付生存保险金。 |
关爱金 | 150000 | 第5年-第7年,若被保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每年领取金额=约定比例*年交保费。
(约定比例:趸交15%、3年交50%、5年交80%、10年交100%) |
身故保险金 | 0 | 如果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其身故时附加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
生存年金 | 150000 | 第8年-满期,若被保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每年都可以领100%基本保额。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0 | 如果在附加合同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期满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150000 | 若被保人在保险期间不幸身故,按身故时的(已交保费-已领关爱金-已领生存年金)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理赔,同时合同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150000 | 若被保人在保险期间不幸全残,按按全残时的(已交保费-已领关爱金-已领生存年金)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理赔,同时合同终止。 |
投保人豁免 | 150000 |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时不满60周岁,可以豁免该保单的余期保费,就是不用继续交保费,且被保人可以继续领钱,出险也能继续理赔的意思。(适用于投被保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