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一般护理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被保险人进入合同约定的长期护理状态,并在观察期内不间断持续处于长期护理状态的,将在观察期结束后,按以下规定给付一般护理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如果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尚未年满18周岁,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一般护理保险金: 1. 观察期结束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2.观察期结束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如果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已年满18周岁,但合同尚未到达交费期满日,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一般护理保险金: 1.观察期结束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13; 2.观察期结束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如果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已年满18周岁,且合同已到达交费期满日,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一般护理保险金: 1.观察期结束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2.观察期结束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观察期结束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
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 | 在合同的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因罹患疾病而身故的,按以下规定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尚未年满18周岁,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 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如果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已年满18周岁,但合同尚未到达交费期满日,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2.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如果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已年满18周岁,且合同已到达交费期满日,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2.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
额外护理保险金(可选)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年满85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因合同附表所列的特定疾病进入合同约定的长期护理状态,并在观察期内不间断持续处于长期护理状态的,在观察期结束后除给付一般护理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额外护理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产品描述
复星联合康爱一生护理保险(荣耀版)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一般护理保险金和疾病身故保险金,还有额外护理保险金可选。
保险方案
- 最高保额
- 45万
- 年缴保费
- 100000元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复星联合康爱一生护理保险(荣耀版) | 终身 | 5年 | 100000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一般护理保险金 | 451700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被保险人进入合同约定的长期护理状态,并在观察期内不间断持续处于长期护理状态的,将在观察期结束后,按以下规定给付一般护理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如果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尚未年满18周岁,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一般护理保险金: 1. 观察期结束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2.观察期结束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如果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已年满18周岁,但合同尚未到达交费期满日,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一般护理保险金: 1.观察期结束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13; 2.观察期结束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如果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已年满18周岁,且合同已到达交费期满日,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一般护理保险金: 1.观察期结束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2.观察期结束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观察期结束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
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 | 451700 | 在合同的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因罹患疾病而身故的,按以下规定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尚未年满18周岁,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 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如果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已年满18周岁,但合同尚未到达交费期满日,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2.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如果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已年满18周岁,且合同已到达交费期满日,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2.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