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第11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开始,在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未发生本条款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我们按照本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的1%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三、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经诊断或鉴定符合本保险条款第6条中规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条件的,我们将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
(1)被保险人被诊断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本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被诊断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的现金价值。
四、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我们按照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第11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开始,在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未发生本条款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的1%给付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经诊断或鉴定符合本保险条款第6条中规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条件的,保险公司将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 (1)被保险人被诊断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被诊断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的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永久完全残疾,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造成疾病;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复效情形的,被保险人在每次合同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任一情形导致身故或者永久完全残疾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恒安标准恒盈年年年金保险 | 15年年 | 3年 | 100000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生存保险金 | 3000 | 自合同第11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开始,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的1%给付生存保险金,也就是每年3000元,到第15个周年,一共领取15000元。 |
身故和全残保险金 | 487244 |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 | 487244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也就是第15周年,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也即是给付487244元,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