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案例
0周岁福宝宝,投保华夏福临门年金保险(2015至尊版)和华夏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C款),年交保费100000元,交费10年,福宝宝享受如下利益: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 一、若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的,我们将豁免合同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合同继续 有效: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二)投保人身故时未满60 周岁。 二、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以下款项: (一)投保人身故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二)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保险费; (三)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
全残保险金 |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全残,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 同时合同终止: (一)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身故保险金 |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同时合同终止: (一)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年金 | 一、若在合同生效日当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合同保险金额的 20%给付一次年金。 二、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年满59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保险金额 的20%给付一次年金。 三、自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在任一保单周 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保险金额的40%给付一次 年金。 |
产品描述
返保费—合同约定满期返还
收益稳—收益固定人性关爱
增值快—万能账户复利增值
资金活—低息贷款账户灵活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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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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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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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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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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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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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20% (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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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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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40% (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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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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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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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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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身故时保单现金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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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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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全残时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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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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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余期保费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且投保人身故时未满60周岁可免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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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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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余期保费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且投保人全残时未满60周岁可免交)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0周岁福宝宝,投保华夏福临门年金保险(2015至尊版),年交保费100000元,交费10年,基本保额140500元,保障至80周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投保须知
缴费年限:趸交、3年、5年10年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华夏福临门年金保险(2015至尊版) | 至80周岁年 | 10年 | 50000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500000 |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同时合同终止: (一)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全残保险金 | 500000 |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全残,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 同时合同终止: (一)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年金 | 14020 | 一、若在合同生效日当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合同保险金额的 20%给付一次年金。 二、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年满59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保险金额 的20%给付一次年金。 三、自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在任一保单周 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保险金额的40%给付一次 年金。 |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 50000 | 一、若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的,我们将豁免合同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合同继续 有效: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二)投保人身故时未满60 周岁。 二、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以下款项: (一)投保人身故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二)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保险费; (三)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
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 50000 | 一、若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的,我们将豁免合同自投保人全残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继续 有效: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二)投保人全残时未满60 周岁。 二、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以下款项: (一)投保人全残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二)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保险费; (三)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