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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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少儿投保,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可免交剩余各期保费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方式:
与主合同相同
投保年龄:
0-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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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保障利益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限内,若投保人发生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后的下一个缴费日开始,豁免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应缴纳的保险费。
获豁免的保险费视作已支付的保险费,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豁免保险费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限内,若投保人发生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后的下一个缴费日 开始,豁免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应缴纳的保险费。获豁免的保险费视作已缴纳的保险费,主合同及本附 加合同继续有效。 豁免保险费至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止: 1、 主合同的缴费期限届满; 2、 主合同的被保险人年满 22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24 时。 |
保险案例
安先生,30周岁的男性,为自己出生满30天的儿子投保太平洋安泰人寿的 999 还本两全保险,保额100,000元,缴费20年,年缴保费8,240元,并同时投保了附加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缴费19年,年缴保费147.50 元,年缴保费总共为8,387.50元。
如果安先生在儿子 5 周岁时不幸身故或全残,则从下一个缴费日开始,其为儿子投保的 999 还本两全保险以及附加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每年需要缴付的 8,387.50元保险费将由本公司代为缴付,999 还本两全保险以及附加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负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主合同的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投保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投保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投保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主义行为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本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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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投保本附加合同时,投保人年龄必须为 18 周岁至 50 周岁,
主合同的被保险人必须为出生满30天至16周岁。
保险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主合同的缴费期限届满;
(2)主合同的被保险人年满22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24时。
缴费期限:比保险期间少一个保单年度。
缴费方式:同主合同。
谁能保
0-16周岁/专属少儿投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豁免保费 |
免交余期保费 (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可免交主合同及本合同的应交保费,至主合同缴费期满或主合同被保险人年满22周岁)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安先生,30周岁的男性,为自己出生满30天的儿子投保太平洋安泰人寿的 999 还本两全保险,保额100,000元,缴费20年,年缴保费8,240元,并同时投保了附加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缴费19年,年缴保费147.50 元,年缴保费总共为8,387.5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