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农银万物昇重大疾病保险
包含产品 :
915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5岁 男
侧重险种 :
重疾险
“缴费低,保障高,保障全,全球通赔,重疾绿通服务”
重大疾病保险金:300000
轻症疾病保险金:90000
严重恶性肿瘤关爱 保险金:150000
身故保险金:3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若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条款定义的重度疾病,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的基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主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身故保险金责任均终止,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为0,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由于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经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上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重度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主险合同的基保险金额为限。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90000 | 若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上合同约定的轻度疾病,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对合同约定轻度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 |
严重恶性肿瘤关爱 保险金 | 150000 | 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若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上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且被保险人未发生过符合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的除恶性肿瘤--重度以外的重度疾病,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外,还将按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严重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给付后主险合同的严重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责任终止。严重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的给付以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为限。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年交保险费乘以已经过的交费期数;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
疾病身故特别保险金 | 90000 |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以后因疾病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前三年内发生过满足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的重度疾病,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额外给付疾病身故特别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农银万物昇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 | 20年 | 9150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农银万物昇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 | 20年 | 9150 | 疾病身故特别保险金 | 90000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90000 |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
严重恶性肿瘤关爱 保险金 | 150000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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