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00000 | 保障125种重疾,赔付一次,100%基本保额赔付;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30000 | 保障43种轻症,每次按照30%基本保额赔付;
中症和轻症合并共赔付6次,重疾过后轻症、中症责任不终止,其他类型一样有保障。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60000 | 保障30种中症,每次按照60%基本保额赔付; |
少儿特疾 | 130000 | 保障20种特定疾病,第一年按照60%基本保额赔付,第二年按照130%基本保额赔付。 |
少儿罕见疾病保险金 | 210000 | 保障20种罕见疾病,第一年按照100%基本保额赔付,第二年按照210%基本保额赔付。 |
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 | 50000 | 确诊原位癌或恶性肿瘤-轻度,之后确诊恶性肿瘤-重度,赔付50%基本保额。 |
特定疾病器官移植保险金 | 80000 | 18周岁前,确诊特定疾病并因此接受了骨髓移植治疗、干细胞移植治疗或器官移植治疗,额外80%基本保额。 |
可选责任 | 150000 | 重疾多次赔(可选): 累计最高额外赔3次,不分组,分别赔付120%/130%/150%基本保额;若同时选择癌二次,非癌→癌间隔期180天。如第2-4次重疾确诊合同约定20种少儿特疾/20种少儿罕见病,在给付重疾多次保险金的同时,额外给付100%基本保额,同一种少儿特定疾病/少儿罕见病,仅赔付一次。 二次癌症(可选): 分别赔付40%/40%/20%基本保额,保新发/复发/持续/转移: (1)癌→癌:间隔3年;(2)非癌→癌:间隔180天; 此后每间隔3年,被保险人仍处于恶性肿瘤状态,给付50%基本保额,次数不限。 疾病关爱金(可选): 选择保70周岁/终身:60周岁前首次重疾额外赔付80%基本保额,中症额外赔30%基本保额,轻症额外赔10%基本保额; 选择保30年:前10年,首次重疾额外赔付80%基本保额,中症额外赔30%基本保额,轻症额外赔10%基本保额。 身故及高残(可选): 18岁前身故或全残赔付MAX(现价,保费),18岁及以后身故或全残赔付100%基本保额。 投保人豁免(可选):
投保人身故高残、重疾中症轻症豁免后续未交保费。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北京人寿大黄蜂12号焕新版少儿重疾险 | 终身 | 35年 | 401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北京人寿大黄蜂12号焕新版少儿重疾险 | 终身 | 35年 | 401 | 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 | 50000 |
可选责任 | 150000 |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30000 | |||||
少儿罕见疾病保险金 | 210000 | |||||
少儿特疾 | 130000 | |||||
特定疾病器官移植保险金 | 80000 |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60000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