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光大永明光明慧选(超越版)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包含产品 :
20000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养老险人寿险理财险
“定期、终身、年金保险、养老年金、分红险”
生存金:16400
身故:2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生存金 | 16400 | 60周岁起至终身每年给付16400元或每月给付1394元 若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生存,我们将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按以下金额给付养老年金: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的,月领金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8.5%;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的,年领金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00%。 88周岁给付16400元 若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且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八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祝寿金领取以一次为限。 |
身故 | 200000 | 60周岁前(不含)身故给付已交保费与现价较大者,60周岁后(含)身故给付已交保费扣除累积已领取的养老年金 (一)若被保险人在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的,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 2.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若被保险人在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含当日)之后身故的,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扣除我们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后的余额; 零。 特别提示和说明: 1.自本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不含当日)开始后的第二十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当日)起,本合同项下的现金价值为零。 2.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各期保险费和现金价值按照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我们将按照变更后的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和现金价值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光大永明光明慧选(超越版)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 终身 | 1年 | 200000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光大永明光明慧选(超越版)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 终身 | 1年 | 200000 | 身故 | 200000 |
生存金 | 1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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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险人寿险理财险
“终身、年金保险、养老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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