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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0.00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个人
侧重险种 : 重疾险
“大病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20万元
重疾保障:20万元+
特定疾病保障:20万元+
保险费豁免:13840
由保险代理人 陈明 设计
广西桂林 中国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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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保额 说明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20万元 (1)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未满18 周岁的,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②年满18 周岁的,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重疾保障 20万元+ 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20万元+当时的累计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保障 20万元+ 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列明特定疾病,给付20% *(20万元+当时的累计红利保额),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
保险费豁免 13840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外,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当期应付的保险费,直至附加险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包含产品 :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主险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 款(2014 版) 终身 10 13840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保障项目 保额
主险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 款(2014 版) 终身 10 13840 保险费豁免 13840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20万元
特定疾病保障 20万元+
重疾保障 20万元+

      金先生,30周岁,任职于某企业,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为自己投保20份 ”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 “ 主附险年交保费13840元,10年交清。

                         

            

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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