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少儿险分红险
包含产品 :
463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0岁 女
侧重险种 :
意外险少儿险养老险重疾险
“全面解决小孩大学、研究生深造,大病赔偿,小病报销问题,意外伤害医疗一样都不少!”
重大疾病保险金:200000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10000
身故保险金:250000
满期生存保险金:15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200000 | 若于合同生效起一年内,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我们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1.保险金额的10%; 2.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10000 | 若因意外伤害在我们认可医院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我们按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每次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每次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每次意外伤害免赔额)×赔付比例 |
身故保险金 | 250000 | 1.若于合同生效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我们按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则其身 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则其身故 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 2.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我们按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以下二者之和: ① 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② 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2.5倍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150000 |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1.5倍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 4230 |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1周岁,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祥和万家两全保险(分红型) | 至70周岁 | 10年 | 4230 |
附加险 | 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 至70周岁 | 10年 | 240 |
附加险 | 新华附加祥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1年 | 1年 | 160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祥和万家两全保险(分红型) | 至70周岁 | 10年 | 4230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150000 |
身故保险金 | 250000 | |||||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 4230 | |||||
附加险 | 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 至70周岁 | 10年 | 240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200000 |
附加险 | 新华附加祥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1年 | 1年 | 160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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