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华夏常青树2016
包含产品 :
8184.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7岁 女
侧重险种 :
重疾险医疗险
“保障全,身价300000元,重大疾病300000元,意外保障300000元。保费低,全行业高出20%,双豁免,重大疾病,轻度小病免交剩余保费。全面解决成人医疗问题,大病赔偿、小病报销、意外伤害一样都不少。”
身故保险金:300000
住院医疗保险金 :20000
重大疾病保险金 :300000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3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若身故赔50万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20000 | 一、若因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后(续保者自续 保之日起)因疾病经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对于在同一次 住院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将按以下20000约定给付住 院医疗保险金: (一)若针对该次住院治疗已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补 偿,对该次住院治疗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 被保险人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 95%进行给付。 (二)若人针对该次住院治疗未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补 偿,对该次住院治疗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按 80% 进行给付。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观察期90天外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合同约定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300000 | 确诊为疾病终末期按合同约定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
轻症保险金 | 60000 | 观察期90天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按20%基本保额领取保险金。 |
全残保险金 | 300000 | 若全残赔基本保额300000元,残疾按照国家伤残鉴定为准。 |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 7584 | 观察期90天外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可免交剩余各期保费。合同继续享受保障。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2016)(健康人生) | 终身 | 20年 | 7584 |
附加险 | 华夏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4) | 1年 | 1年 | 600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华夏常青树(2016)(健康人生) | 终身 | 20年 | 7584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300000 |
轻症保险金 | 60000 | |||||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 7584 | |||||
全残保险金 | 300000 |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
附加险 | 华夏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4) | 1年 | 1年 | 600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