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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87.00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1岁   
侧重险种 : 少儿险重疾险理财险
“为孩子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身故保险金:507013.5
疾病保险金:300000
特定疾病保险金:450000
教育保险金:45000
由保险代理人 蔡荣成 设计
江苏连云港 中国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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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保额 说明
身故保险金 507013.5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止,按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合同现金价值。 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合同终止,按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 2.合同现金价值。
疾病保险金 300000 若于合同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疾病,合同终止,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疾病,合同终止,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特定疾病保险金 450000 若于合同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合同终止,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疾病保险金时,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教育保险金 45000 自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二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教育保险金。
创业金 482870 若生存至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创业保险金。
包含产品 :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主险 康宁宝贝 至30周岁 10年 48287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保障项目 保额
主险 康宁宝贝 至30周岁 10年 48287 创业金 482870
疾病保险金 300000
教育保险金 45000
身故保险金 507013.5
特定疾病保险金 450000
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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