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刘先生,30岁白领人士,工作压力大,购买了20份福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10年交清,每年缴费9480
包含产品 :
948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重疾险
“轻重缓急,升级保障,物美价廉,身价保障”
重大疾病保险金:200000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200000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4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200000 | (1)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 | (1)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未满18 周岁的,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②年满18 周岁的,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 | 40000 |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合同生效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我们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予重大疾病保险金,若保险金额的20%超过人民币100,000 元,则仅给付人民币100,000 元。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仅限一次。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福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 | 10年 | 9480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福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 | 10年 | 9480 |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 200000 |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 | 40000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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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7.15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重疾险
“轻症、中症和重疾全覆盖。拥有该保障,既能弥补身患重疾后的收入损失,又能解决看护费、康复费等额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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