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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0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5岁   
侧重险种 : 重疾险
“保障高,保费低,保终身”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000
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0
轻症疾病保险金:20000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3330
由保险代理人 刘军 设计
湖北十堰 中国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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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保额 说明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00000 于年满 18 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您所交合同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年满 18 周岁后,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您所交合同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年满 18 周岁后,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000 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您所交合同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 ,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 20000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 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保险金。每次20000,最高3次。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3330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豁免轻症疾病初次确诊之日以后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包含产品 :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主险 人保寿险无忧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终身 20年 3330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保障项目 保额
主险 人保寿险无忧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终身 20年 3330 轻症疾病保险金 20000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3330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00000
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000
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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