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职业女性的健康保障
8427.00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5岁   
侧重险种 : 重疾险
“重疾,轻症赔付保额,医疗问题医保通,终身500万保额大病,意外有保障,一单在手终身无忧。”
重大疾病保险金 :300000
轻症保险金:75000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160113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300000
由保险代理人 陈平 设计
广东东莞 华夏人寿
结果不满意,马上定制专属你的保险计划
保障项目 保额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300000 1.若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 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2.若因意外伤害或于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的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1) 重大疾病确诊之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 重大疾病确诊之日的已交保险费; (3) 重大疾病确诊之日的现金价值。
轻症保险金 75000 若因意外伤害或于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额外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附加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160113 若因意外伤害或于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附加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豁免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同时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继续有效。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300000 1.若于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2.若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3.若于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的较大者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1) 疾病终末期确诊之日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 疾病终末期确诊之日的已交保险费; (3) 疾病终末期确诊之日的现金价值。
包含产品 :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主险 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全能版) 终身 20年 8427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 保障项目 保额
主险 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全能版) 终身 20年 8427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300000
轻症保险金 75000
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160113
重大疾病保险金 300000
2017-07-21
880关注
0赞
相似保险计划书
14750.00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5岁   
侧重险种 : 重疾险
“确诊后给付,保额灵活选;最高可选保额75万,保障长久持续;轻症40种,中症20种,重症120种。”
9096.00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5岁   
侧重险种 : 重疾险人寿险
“①高发重疾保障全,重症ICU特别关爱 ②健告问题仅3条,轻松投保,普惠更多人群;③投保年龄最高65岁,拓宽人群,投保便捷;”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