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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产品 :
10557.89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0岁 男
侧重险种 :
意外险少儿险重疾险医疗险
“储备孩子大学教育金,大病给付,小病报销”
年金:1537
意外伤害:10000
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5000
满期保险金:101537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年金 | 1537 | 自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年金: 1.合同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给付; 2.合同交费期间为五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6%给付; 3.合同交费期间为十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25%给付。 |
意外伤害 | 10000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亡,保险公司给付1万,其各保险合同约定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应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一个问题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号)限额规定。 |
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5000 | 若被保险人参加公费医疗,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90%,若未参加,免赔额为200元,给付比例为70%。 |
满期保险金 | 101537 |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101537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减去合同已给付的年金之和; 2.合同的现金价值。 |
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60000 | 等待期90天(续保为0天),住院医疗和特定门诊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若参加公费医疗免赔额100元,给付比例为70%,若未参加,免赔额200元给付比例为60%。 |
附加鑫享鸿福少儿特定疾病保险 | 500000 | 20种少儿特定疾病额外保障500000元;疾病等待期180天,身故给付附加少儿特定疾病保险费与现价较大值。 |
附加鑫享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 10330 | 被保险人80种重疾豁免后期保费,保单继续有效。 |
万能账户 | 0 | 返还金自动进入鑫尊宝A账户月复利计息,保证年化利率2.5%; 鑫账户B开发放型,可追加。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宝贝成长计划-萌宝 | 1年 | 趸交 | 100 |
主险 | 国寿鑫享鸿福年金保险 | 15年 | 10年交 | 10457.89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宝贝成长计划-萌宝 | 1年 | 趸交 | 100 | 意外伤害 | 10000 |
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5000 | |||||
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60000 | |||||
主险 | 国寿鑫享鸿福年金保险 | 15年 | 10年交 | 10457.89 | 附加鑫享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 10330 |
附加鑫享鸿福少儿特定疾病保险 | 500000 | |||||
满期保险金 | 101537 | |||||
年金 | 1537 | |||||
身故保险金 | 101537 | |||||
万能账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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