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阳光人寿和泰安心旅行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包含产品 :
6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64岁 女
侧重险种 :
意外险
“适合居家,上班防疫的每个人,小保费,大保障,给您安心守护。”
急性病身故保险金给付:100000
意外身故保险金:300000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300000
丧葬费:6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急性病身故保险金给付 | 100000 | 若在旅行期间猝死或因突发急性病直接导致自发作起7 日内身故的,我们按急性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急性病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若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起180 日内身故,我们按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 300000 | 若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 日内发生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之一的,我们按照相应的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残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丧葬费 | 60000 | 若在常住地50 公里以外旅行期间因合同约定保险责任而身故的,遗体处理、遗体转运回国或在当地安葬的费用,我们在丧葬费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支出给付丧葬费用保险金。丧葬费用保险金额为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的20%。 |
医疗保险金 | 10000 | 若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起5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接受治疗,我们按合同约定承担医疗费用。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阳光人寿和泰安心旅行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 ≤1年 | 趸交 | 60.00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阳光人寿和泰安心旅行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 ≤1年 | 趸交 | 60.00 | 急性病身故保险金给付 | 100000 |
丧葬费 | 60000 | |||||
医疗保险金 | 10000 | |||||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 300000 |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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