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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产品 :
30000.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1岁 女
侧重险种 :
少儿险理财险
“为宝宝提前预备教育金,同时给父母多了一个理财账户,保底利率3%,现行利率5.3%,实现资金稳步增值!”
特别生存金:30000
年金:9600
满期保险金:44220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3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特别生存金 | 30000 | 从合同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至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每到一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的特别生存金给付比例与首期保险费的乘积,向特别生存金受益人给付特别生存金。约定的特别生存金给付比例如下: 1.若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特别生存金给付比例为18%; 2.若交费方式为三年交,特别生存金给付比例为50%; 3.若交费方式为五年交或十年交,特别生存金给付比例为100%。 |
年金 | 9600 | 从合同第七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至保险单满期日的前一个保险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每到一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的年金给付比例与首期保险费的乘积,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约定的年金给付比例如下: 1.若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年金给付比例为6%; 2.若交费方式为三年交,年金给付比例为24%; 3.若交费方式为五年交,年金给付比例为32%; 4.若交费方式为十年交,年金给付比例为65%。 |
满期保险金 | 44220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单满期日,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 30000 | 若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当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保险公司将豁免合同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2.投保人身故时年龄已满18周岁但未满61周岁。 |
投保人意外高度残疾豁免保险费 | 30000 | 若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当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合同所定义的高度残疾,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保险公司将豁免合同自确定投保人高度残疾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2.投保人高度残疾时年龄已满18周岁但未满61周岁。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光大永明福运连年(B 款)年金保险 | 15年 | 5年 | 30000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光大永明福运连年(B 款)年金保险 | 15年 | 5年 | 30000 | 满期保险金 | 44220 |
年金 | 9600 | |||||
特别生存金 | 30000 | |||||
投保人意外高度残疾豁免保险费 | 30000 | |||||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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